服务经济篇

 

  ——积极创优价费环境服务开放开发。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创优发展环境的有关规范,紧密结合物价职能狠抓落实, 1997年以来,全市共取消、降低涉企收费项目786项,年减轻企业负担总额11.92亿元,为全市开放开发和招商引资营造了良好的价费环境。一是从1997年开始,根据国家、省治乱减负及收费管理工作统一部署和安排,分期分批对各部门涉企收费实施动态清理、整治和规范。清理中严格对照政策规定,坚决取消未经国家、省批准擅自设立的收费项目,坚决纠正不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明文取消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有关规定的行为,坚决杜绝通过肢解、合并收费项目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行为,确保涉企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合法有效,杜绝乱收费源头。二是制定落实高新区收费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 “61号文件”精神,研究出台了比现行国家收费政策更加优惠的地方性收费规定,明确了常州高新区和武进高新区为“零收费区”,实行市级行政事业性“零收费”,即免收进区企业登记手续、证照工本、日常管理三大类行政事业性规费;同时,明确规定对所有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中介服务性收费一律执行下限标准。三是切实加大涉企培训收费管理力度,规范涉企培训收费行为。针对近年来涉企培训过多过乱,企业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出台了《常州市涉企培训收费管理办法》,将全市涉企培训收费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从严控制有偿培训班源头,坚决纠正涉企培训乱收费,对全市30多个系统的120多家培训单位进行了重点监控,先后分4批对存在问题的20多家收费单位进行了严肃查处,其中,报请市委通报8家,责令清退15家,党纪政纪处分1人。通过整治,涉企培训收费规范度明显提高。四是强化制度约束,全面推行了企业付费登记卡制度,严格实行“涉企收费举报一日查办制度”、“涉企收费重大价格违法案件领导督办制度”、“涉企乱收费举报情况定期汇报和通报制度”等措施,较好的保障了收费政策的落实到位,并每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优化涉企收费环境督查,营造了有利于加快利用外资、吸纳民资、增加有效投资的大开放、大开发的良好价费环境。


  ——积极服务新农村建设。围绕“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民增收、规范农村价费环境”这一目标,重点抓了三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农村物价工作,1998年,组织专门班子对农村物价工作开展了认真的调查研究,出台了《关于运用价格杠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得到市委市政府的肯定并以政务内参形式下发,并于1999年专题召开全市农村物价工作会议上,对农村物价工作进行了专门的部署,增强了各级物价部门搞好农村物价工作的信心。二是强化各项涉农政策的落实力度,维护农民合法权益。1998年开始,对粮食实行定购价与保护价并轨、统一按保护价收购,促进种植结构调整;改革化肥价格管理模式,对化肥出厂价改政府定价为政府指导价,对零售价实行综合差率管理,并加强对政府调控化肥价格管理,有力地稳定了化肥价格。近年来,认真落实各项农产品最低收购价格政策。较好地防止了小麦收购过程中出现的价格过低和压级压价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发生。并开展价格执行情况的督查,先后纠正了粮食收购过程中出现的收取烘干费、挑力费等擅自立项向农民乱收费行为,确保政策落到实处。三是加强农本调查工作,建立健全了全市农本调查体系,注重做好特色农产品的农本调查工作,在指导农民调整种植结构、发展特色农业、增加农民收入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四是加强涉农价费监管。为了有效制止农村乱收费,增加透明度,我局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常州市涉农收费公示制度》,报经市委、市府办转发各地执行。从1999年起,会同市监察、农工部等部门全面推行并不断完善了以“三栏一卡”为主要内容的涉农价费公示制度,并于每年及时修订出台《常州市主要涉农收费项目及标准》,确保新政策及时公示。据统计,目前全市共设置各类涉农收费公示牌(栏)2571个,公示面和覆盖率均达100%。同时,配合涉农价费公示工作,全市农村共清理取消涉农收费项目80余项,降低收费标准20余项,减轻农民负担约2亿元。

  ——积极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一是按照管放结合的原则,完善现行价格政策,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和改革。放开咨询、信息、技术、拍卖等服务价格和部分电信增值服务收费;完善旅游价格和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引导社会资源向服务业合理转移。二是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扶持服务业发展的价格政策,2005年,实施了服务业水电气价格由商业性逐步向工业性并轨的优惠政策,预计全市服务行业年可减少支出3137万元。三是减轻服务业收费负担,对服务性营运货车、旅游定点车辆以及金融机构在资产抵贷中发生的相关交易收费、社区新办服务业的相关费用征收实施了大幅度的减免扶持政策,预计年减负2100余万元。以上有力地促进了全市服务业的发展。

  ——大力扶持旅游业发展。在我市三大景区投入基本完善的基础上,适时进行了价格的调整制定。其中对中华恐龙园及天目湖山水园推行票制改革,全园实行“一票制”,将原来单独收费游乐项目归并至门票中,同时将门票价格进行适当调整;综合考虑天宁寺宗教旅游的特点,制定和调整了天宁宝塔和天宁寺门票价格。同时还推出了年卡政策、临时调整暑期恐龙园夜公园价格政策。通过积极的价格政策,我市游客总量及景区效益呈井喷式增长,有力的推动了我市旅游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