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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村价格网络建设
开创农村价格工作新局面
金坛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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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问题,是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全局的重大问题。在“建设新农村,全面达小康”的进程中,价格部门如何更好地搞好服务,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也对价格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加强农村物价管理,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2000年,我们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建立农村价格监督网络的通知》精神,着手开始建立和完善农村价格监督网络,多年来,农村价格网络运转协调,确保了农村价格工作的有效开展。2006年6月,我局在全国价格主管部门服务新农村建设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交流。2003年、2005年、2006年、2007年四次被金坛市人民政府授予“为农服务先进单位”称号。“价格服务进农户”被金坛市文明委评为“金坛市优质服务品牌”。
一、建立健全农村价格监督网络,是新时期农村价格工作的迫切需要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难点在农村。作为县级价格部门的工作重点也应放在农村。当前,价格形成机制和价格管体制方面仍存在一些不利于新农村建设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农产品价格波动频繁,农资价格近年来大幅上涨农民收益起伏较大;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中央一系列促进农村发展政策的落实,农村经济有了较快发展,总来看农民负担虽有所减轻,但农民在就医、子女上学等方面的负担仍然较重,因病、因学返贫现象时有发生;些部门对农村仍然存在重复收费、强制收费、搭车收费的情况;农业水利设施建设滞后,水利工程供水价格长期偏低,制约了水利设施的改造;农村市场价格秩序亟待规范,价格管理力量薄弱;农民群众的市场商品价格信息渠道很窄,信息掌握既少又慢,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
建立农村价格监督网络,是价格主管部门围绕“三农”搞好服务的一个切入点,是价格工作向农村延伸的重要载体,也是解决农村价格工作“缺位”、“不到位”问题的重要措施,做好这项工作,对于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缓解农村社会矛盾、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作用重大,意义深远。基于这一认识,我们把建立农村价格监督网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几年的努力,已取得了实效。
二、建立健全农村价格监督网络,为农村价格工作奠定组织基础
一是局成立了建立农村价格监督网络领导小组,局长亲自抓,并明确一名局领导具体负责,建立由职能科室责任制,其他科室配合的工作机制,做到思想统一,明确责任,分工协作,步调一致。
二是7个镇、1个经济开发区相继成立了农村价格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镇长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依托有关部门设立了“价格监督站”,各镇(区)配备了专(兼)职物价助理,并在157个行政村聘请了村义务价格监督员。由于镇(区)物价助理大多是财政所副所长或“农税员”,村义务价格监督员大多是村委会计,组织上有保证,经济上有保障,从而形成了覆盖全市农村,市、镇、村三级价格监督管理网络,为农村价格工作奠定了扎实的组织基础。
三是制定镇(区)价格监督站和物价助理工作职责。总的内容是: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并接受农民群众对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咨询;按照价格部门要求落实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的长效管理,负责对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栏内容的更换和维护;协助价格部门、价格执法人员进行价格监督检查,整顿和规范农村价格秩序;监督涉农价格和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调查反馈农民对农村价格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协调农村价格矛盾和纠纷,协助办理价格投诉举报;提供价格信息服务等六个方面工作。
四是积极开展镇村物价人员政策业务培训。每年我们对镇物价助理通过会议等形式培训2-3次。各镇根据工作需要也经常性的对村义务价格监督员进行工作业务指导。2006年我局还在薛埠镇举办了一期村义务价格监督员培训班。同时,不定期组织镇物价助理外出考察学习,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五是加强工作目标考核。我们每年初都下达《关于镇(区)价格工作考核目标》,并由分管市长与镇长签订《规范涉农价格和收费工作目标责任书》,年中对重点镇进行跟踪督查,年终实行考核授牌表彰。2006年初,经市政府同意,我们又在全市开展了“涉农收费规范化镇”创建活动,制订了考核评估细则,使我市涉农价格和收费秩序逐步得到了全面规范。
三、发挥农村价格监督网络作用,扎实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
发挥农村价格监督网络作用,全力支持新农村建设,要求我们必须加快职能转变,加强管理创新,通过真心真意、实心实意、全心全意的服务,真正搭起服务农民的平台,架起服务农民的桥梁和纽带。我们重点抓了“三大服务”:
一是围绕增收致富,搞好价格信息服务。“三农”问题,核心是农民增收。我们始终把价格信息服务作为农民增收的重要工作来抓,局机关工作人员和镇村物价人员经常性地走访联系、了解农民对涉农价格和收费信息的需要。2003年,我们创办了《为农服务价格信息》,每月编发两期,通过邮寄和镇(区)物价助理协助的形式,发放给100个种植养殖大户,100个农业龙头企业,为农民增收起到了良好的作用。如,建昌镇建中村农民居夕坤看到“棉价低开高走”、“猪源减少、价格上扬”和“今夏红小麦最低收购价69元/50公斤”的信息,棉花晚半月出售,增收2800多元;生猪多获利1万多元,小麦增收600多元。指前镇上阳村稻鸭共作,共产鸭2万多只,小贩上门收4~4.5元/斤,农民从信息中知道可卖5~5.5元/斤,几天后以5.5元/斤成交,农民多获利4万多元。还有许多农户认为,《为农服务价格信息》对引导生产经营,帮助很大。
二是围绕便民知情,搞好价格政策服务。以“千村工程”为抓手,通过深化完善涉农收费公示制,加大政策宣传的广度、深度、力度,便于农民知情,鼓励农民参与,方便农民监督。在公示主体上,全市16个镇政府、涉农收费单位,157个行政村和849个较大自然村四个层面公示率达了100%;公示内容上,凡是面向农民收取的各项行政性收费、政府定价的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服务价格和免收项目,都纳入公示范围,实行正反两方面公示,并做到每季度更换一次内容;公示形式上,通过统一规范设置统一制作、统一安装的涉农收费公示栏,彻底改变了涉农收费公示栏与“村务公开栏”合一的状况,确保专栏专用,让农民“看得见、读得懂、留得住”。“千村工程”面广量大,农村价格监督网络发挥了重要作用。每个公示栏的维护、每次公示内容的更换,都是由物价助理带领村义务价格监督员逐个完成的,保证了公示的质量和时效性。
三是围绕减负治乱,搞好维权保障服务。“减负治乱”,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是农村价格工作的重要内容。我们坚持把镇村价格工作作为重点,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清理项目。加强对涉农收费项目的清理规范,进一步精简收费项目,控制收费规模,降低收费标准,从根本上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二是落实政策。第一,把主要涉农收费项目和标准纳入省减负办统一监制的农民负担监督卡,增强其权威性。第二,认真落实化肥、农药、种子等农资价格监管政策,抑制农资价格过快上涨。第三,会同市卫生局出台《关于减轻农民负担,进一步规范农村医疗机构收费管理的实施意见》,对门诊、出诊服务收费、药品价格和基金使用等作出规范,建立了收费公示、检查结果互认、看病登记和收费给据等相关制度。第四,加强农田灌溉水费的调研,修订完善了《金坛市农田灌溉水费管理暂行办法》,逐步建立起“业主提出方案、村站参与监督、镇政府审核把关、价格部门备案”的农田灌溉水费管理新机制。新机制的运行,避免了许多供用水和水费方面的矛盾,农业用水负担做到了相对合理。三是加强调研。主要是认真开展农产品成本与收益调查,参与“订单农业”的价格监管,通过比较效益分析,合理预测农民种植收益底线,支持农民种植结构调整。四是重点检查。按照“抓重点、治热点、查难点”的思路,先后会同镇物价助理组织开展了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反映强烈的农村教育、医疗卫生、婚姻登记、计划生育、农民建房、农资、机电排灌、农民进城务工等收费专项检查。2007年涉农价格检查中我们查出市种子公司违反规定,提高武2401稻种的销售价格,将每斤2.63元的稻种擅自提高到2.80元销售,没收了其违法所得19950元。在今年的惠农价格检查中,我们发现蚕桑指导站将省定价为39元蚕种,加价至48元出售,对蚕桑指导站超标准收取的蚕种款267921.50元,限期责令清退给农民,保障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凡农民有价格举报,做到有报必查、有错必纠。如原西岗镇农民李罗坤到镇价格监督站举报镇建管站,多收其120元的房屋交易费,镇物价助理随即与我局价格举报中心联系,我们立即责令镇建管站及时清退,镇政府领导对该站负责人进行严肃批评。五是促进诚信。各镇物价助理积极推行镇明码标价“五个一示范工程”,动员乡镇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价格诚信单位”创建活动,倡导诚实经营、诚实标价,反对价格欺诈,营造了良好的价格诚信氛围。
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价格部门只有真心实意为农民着想,充分发挥好农村价格监督网络的作用,围绕维护农民利益、扩宽农民致富信息、增强农民价格维权意识等方面多办实事、多做好事,才能得到农民群众的拥护,真正实现价格服务为新农村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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